|
|
|
新聞中心 |
|
政策法規(guī) |
|
審計評估 |
|
點子交流 |
|
培訓頻道 |
|
會員中心 |
|
瑞豐視覺 |
|
|
|
|
|
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有人偽造47號公告的聲明 |
|
|
核心提示: |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日期:2011-8-16 |
近日有人盜用國家稅務總局名義,對外發(fā)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公告》(2011年47號)”并做解讀。該文及解讀內(nèi)容在媒體刊登后,嚴重誤導了納稅人。國家稅務總局從未發(fā)過該文件及解讀稿,此文件及解讀稿系偽造。國家稅務總局將依法行使追究偽造公文者法律責任的權(quán)力。 特此聲明。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
TOP↑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