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人們都在猜測國企與民企的稅負不均衡,并且傾向于認定是“國輕民重”。如今終于得到了印證。
據(jù)《投資者報》4月5日報道,在A股全部的1700多家上市公司中,具有國企性質的共有992家,其平均稅負為10%,同期民企的平均稅負則更高,達到24%,高出國企14個百分點。
同樣是市場經濟的組成部分,憑啥在稅負上“國輕民重”,政策、金融等待遇上卻“國重民輕”?
國家的財政收入中,很大比例來自于企業(yè)的稅收。一些國企不愿意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卻享受“輕稅”待遇,這就是變相的偷稅漏稅,影響國家財政收入。
而且,國企和民企具有某種競爭關系,稅負的不均衡,就會直接導致民企競爭力下降。1999年到2006年間,個體工商戶平均每年減少87萬戶。民企的稅費負擔還不止稅收一項。據(jù)全國工商聯(lián)的調查顯示,一些地方費用竟多達375種。
事實上,中小民企在經濟生態(tài)平衡中扮演重要角色,正如一架飛機,400萬個大小零件并非全部由飛機制造公司完成,而是由很多中小企業(yè)承擔制造。社會分工決定了中小民企在吸收勞動力、技術創(chuàng)新等方面具有先天優(yōu)勢,這些不是國企所能取代的。
在許多發(fā)達國家,中小企業(yè)只有稅務登記一項開業(yè)登記,進入門檻和負擔極低廉,且對于經營場所一般沒有特別的限定。相比之下,我國民企的負荷和管制就大多了。毫不客氣地講,稅負歧視是數(shù)百萬個體戶消失的加速器,更是扼殺民營經濟的罪魁禍首。這種現(xiàn)象亟須糾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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