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為做好2009年度單位車輛、船舶車船稅的征收工作,北京地稅日前發(fā)布《關于做好2009年度單位車輛船舶車船稅征收工作的通知》表示,從現在起至10月23日,北京市的機動車車主應向稅務登記地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船稅。
北京市地稅局在通知中明確,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部交通運輸部環(huán)境保護部關于印發(fā)2008年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期間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的通知》(京政發(fā)[2008]26號)和《》()文件規(guī)定,2008年9月20日(含)之前在本市車輛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xù)且在7月1日-9月20日期間停駛的機動車,均減征2008年度7、8、9三個月的應稅稅額。對于2008年7月1日(含)起新購機動車,自車輛登記之日起,按月減征自登記當月至停駛月止的車船稅。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政發(fā)[2008]39號)文件精神,2009年4月10日(含)之前在本市車輛管理部門登記手續(xù)且在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停駛的機動車,均減征2009年度一個月應稅稅額。
按照上述規(guī)定,北京地稅明確,鑒于北京市2008年車船稅已依照《北京市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guī)定正常征收,奧運會殘奧會期間停駛機動車減征稅款在納稅人繳納2009年度車船稅時予以抵扣。其中,對于2008年度過戶的車輛,由購車單位享受車船稅減征政策;對于2009年度過戶的車輛,由車輛原單位享受車船稅減征政策。
對于京政發(fā)[2008]39號文件中規(guī)定的停駛機動車減征稅款,納稅人在繳納2009年度車船稅時予以抵扣。
據悉,目前,北京市6座以下小型客車的車船稅為每年480元,如果按照減免奧運期間3個月稅額以及尾號限行1個月的減免,一共可以減免4個月共160元車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