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近期國內航空煤油價格變動情況,繼12月19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中國民用航空局決定適當降低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收取標準后,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中國民用航空局1月14日發(fā)出通知,決定暫停收取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自2009年1月15日起執(zhí)行,以出票時間為準。今后是否恢復收取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視國內航空煤油價格變動情況另行研究確定。
通知同時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航空運輸價格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依法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據悉,在12月19日的通知中,兩部門降低了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收取標準。800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80元調整為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150元調整為40元。自2008年12月25日起執(zhí)行,以出票時間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