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訊 據(jù)新華網(wǎng)消息,財政部22日宣布,從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tǒng)一下調到1%。此外,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勵住房消費的收費減免政策。
對于新政策的出臺是否會給樓市帶來利好,有專家分析認為,新政指導作用要遠大于實質作用。以北京為例,一套80平方米、售價100萬元的普通住房,政策調整后只減輕了5000多元的稅費。對于個人來說,這點錢甚至遠遠不如他的裝修款。因此,新政拉動內需的指導方向很確定,但在房屋銷售市場形成的作用力還要經(jīng)過市場檢驗。
為加強稅收優(yōu)惠政策管理,新政策要求首次購房證明由住房所在地縣(區(qū))住房建設主管部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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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概念
契稅是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種稅收,現(xiàn)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國境內取得土地、房屋權屬的臺商投資企業(yè),應當依法繳納契稅。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權屬包括下列方式: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贈與和交換。以下列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或者房屋贈與征收契稅: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以土地、房屋權屬抵償債務,以獲獎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以預購方式或者預付集資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契稅實行3%-5%的幅度比例稅率。
契稅是一種重要的地方稅種,在土地、房屋交易的發(fā)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權屬轉移,都要依法納稅。各類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稅定價方法,也各有差異。契稅的計稅依據(jù),歸結起來有4種:
一、是按成交價格計算。成交價格經(jīng)雙方敲定,形成合同,稅務機關以此為據(jù),直接計稅。這種定價方式,主要適用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
二、是根據(jù)市場價格計算。土地、房屋價格,絕不是一成不變的,比如,北京成為2008年奧運會主辦城市后,奧運村地價立即飆升。該地段土地使用權贈送、房屋贈送時,定價依據(jù)只能是市場價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三、是依據(jù)土地、房屋交換差價定稅。隨著二手房市場興起,房屋交換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價格30萬元,B房價格40萬元,A、B兩房交換,契稅的計算,自然是兩房差額,即10萬元,同理,土地使用權交換,也要依據(jù)差額。等額交換時,差額為零,意味著,交換雙方均免繳契稅。
四、是按照土地收益定價。這種情形不常遇到。假設2000年,國家以劃撥方式,把甲單位土地使用權給了乙單位,3年后,經(jīng)許可,乙單位把該土地轉讓,那么,乙就要補交契稅,納稅依據(jù)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單位出讓土地使用的所得。
契稅稅率
在稅率設計上,契稅采用幅度比例稅率。目前,我國采用3%-5%的幅度比例,這是國家統(tǒng)一政策,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在這個范圍內可以自行確定各自的適用稅率。從1999年8月1日起,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契稅暫時減半征收。之后,又有數(shù)次調整。
契稅優(yōu)惠
1.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辦公、教學、醫(y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征契稅。
2.城鎮(zhèn)職工按規(guī)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免征契稅。
3.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減免。
契稅的征收管理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是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要先交契稅,才能辦過戶手續(xù),即先契后證。
最新政策解讀:無效產權轉移不征契稅
國家稅務總局于2008年5月12日發(fā)布了《關于無效產權轉移征收契稅的批復》(),文中規(guī)定,按照現(xiàn)行契稅政策規(guī)定,對經(jīng)法院判決的無效產權轉移行為不征收契稅。法院判決撤銷房屋所有權證后,已納契稅款應予退還。
無效產權轉移征收的契稅應退還是438號文闡述的要點。目前,在商品經(jīng)濟活動中,如:商品的購銷;房屋、土地的買賣;經(jīng)濟合同的簽定,都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近幾年來,企業(yè)和個人買賣房屋土地的經(jīng)濟行為越來越多,但由于某些原因如:非法交易國有房產、國有土地;原房產、土地的權屬不清楚,由于金額巨大,出現(xiàn)的訴訟案件很多。
三種情況可申請退還契稅
契稅征收應當是以發(fā)生房地產交易為前提。對由于各種原因最終未能完成交易的房地產,購買方如果已經(jīng)繳納的契稅是否可以申請退稅?
《契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契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但對以下三種情況下,納稅人可以依法對已繳的契稅向稅務機關申請退稅:
房產出售的契稅籌劃案例
納稅籌劃方案中,契稅方面問題是通過投資達到同一投資主體內部所屬企業(yè)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無償劃轉,達到免征契稅的目的,而實際上投資企業(yè)獲得了被投資企業(yè)的股權,不屬于無償劃轉,不可能免征契稅的目的。
案例:甲公司是一內資有限責任公司,經(jīng)營酒店業(yè)務并且每年盈利;乙公司也是一內資有限責任公司,欲購買甲公司擁有的一棟房產,準備將來也用于經(jīng)營酒店業(yè)務。為簡化起見假設:該棟房產凈值(即全部凈資產)價為2000萬元,其中地價為300萬元。甲乙雙方交易價(即公允價)為2500萬元,土地增值稅的重置成本價為2000萬元并且成新度折扣率80%;甲公司有兩個自然人股東A和B,乙公司有兩個自然人股東C和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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