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日前,海關總數(shù)發(fā)布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38號)決定,由韓國TK化學株式會社繼承東國貿易公司在氨綸反傾銷案中所適用的2.86%的反傾銷稅稅率。
據(jù)了解,此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06年10月13日起,對原產于日本、新加坡、韓國、美國和臺灣地區(qū)的進口氨綸征收反傾銷稅。其中,韓國東國貿易公司(TongKook Corporation)適用的反傾銷稅稅率為2.86%。經調查機關確認,決定由韓國TK化學株式會社(TK Chemical Corporation)繼承韓國東國貿易公司在氨綸反傾銷案中適用的反傾銷稅稅率。
自2008年5月23日起,對以韓國TK化學株式會社為原產廠商名稱申報進口的氨綸,海關按照2.86%的反傾銷稅稅率征收反傾銷稅;對以韓國東國貿易公司為原產廠商名稱申報進口的氨綸,海關按照“其他韓國公司”61.00%的反傾銷稅稅率征收反傾銷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