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我市地稅部門了解到,房貸新規(guī)頒布一個多月以來,到地稅部門申請開個稅完稅證明的市民有所增多。究其原因,是部分銀行在放貸款時更加謹慎,除了要審核貸款人的收入證明外,還要看其他能夠證明真實收入的憑據(jù)。
市民楊女士在溧水縣金庭國際花園買了一套房,辦了按揭貸款21萬元,分5年還清,每月還貸約4800元,于是她到單位開了收入證明?墒,在辦理貸款時,銀行的經(jīng)辦人員說光有收入證明還不夠,必須加上有關(guān)部門出具的能夠證明真實收入的憑據(jù),如工資單、銀行代發(fā)工資記錄等,而最有效的就是到稅務(wù)部門開具個人收入完稅證明。為此,楊女士專程跑了一趟稅務(wù)局。溧水縣地稅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近一個多月來,他們已經(jīng)碰到六七例類似的事情了。
記者了解到,很長一段時期以來,我市銀行在審核個人收入證明時,一般只需所在單位出個證明蓋個章就行。有些貸款人為了能夠通過銀行審查,就將收入證明上的金額提高,夸大個人還貸能力。房貸新規(guī)出臺后,明確規(guī)定對已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以上住房的,借款人償還住房貸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這一規(guī)定主要是確定貸款人的還款能力以降低放貸風(fēng)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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