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0月27日,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傅志寰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作報告時說,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接到代表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議案1件,全國人大財經委建議將此議案列入下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guī)劃。
據了解,在今年3月舉行的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期間,王晶等30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了第553號議案。該議案提出,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實行分類稅制,存在制度性避稅漏洞,造成內、外資個人投資者在個人所得稅方面的不平等,建議修改個人所得稅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認為,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法仍存在不能覆蓋各類個人所得、采用分類稅制模式、稅率尚不統(tǒng)一合理等問題,需要進一步修改。建議將該法修改列入下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guī)劃。全國人大財經委同意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的意見。
10月27日下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全國人大財經委主任委員傅志寰向大會作了關于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傅志寰在報告中還指出,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接到代表關于修改稅收征管法的議案1件,全國人大財經委要求有關部門采取辦法解決該議案所提的問題。
樓文英等30名全國人大代表在第710號議案中提出,為了加強稅法宣傳工作的針對性,建議修改稅收征管法,增加企業(yè)法人代表集中學習稅法知識的規(guī)定。國家稅務總局認為,議案提出的建議對于提高全社會的稅法遵從度,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具有重要作用,建議通過改進和加強稅法宣傳與執(zhí)法工作解決議案所提問題。全國人大財經委同意國家稅務總局的意見。
記者了解到,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還接到代表提出的關于制定社會保險稅法的議案1件。代表提出,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存在費率不統(tǒng)一、形式不規(guī)范、強制力不夠等問題,導致在實踐中難以杜絕欠繳、漏繳甚至拒繳社保費的現(xiàn)象,建議全國人大制定社會保險稅法,為社會保險基金的依法征收、運營管理和發(fā)放等奠定法律基礎。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認為,社會保險法已被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2007年立法計劃,應先通過社會保險法立法解決社;鹫骼U的相關問題,待該法出臺實施或條件成熟時,再考慮制定其他相關法律。
據了解,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全國人大財經委審議的代表議案共220件,涉及提案代表6836人次,其中要求制定法律83件、修改法律29件,將內容相同或相近的合并后有94個立法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