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的適用稅率8月15日起由現行的20%調減為5%后,經省國稅部門測算,到年底,將使我省個人儲戶增加收入近8億元。
雖然利息稅只是個人所得稅中的一個稅目,但因其關系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因而備受社會關注。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減征個人所得稅,是國務院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需要做出的重大政策調整。
據了解,截至2007年7月底,我省儲蓄存款余額7666.07億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21.39億元,增長22.8%。但由于今年我國物價指數持續(xù)上漲,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居民儲蓄收益已呈負增長,再加上股票、基金、房地產等投資渠道日益增多,特別是我國證券市場從2006年上半年開始的大牛市已持續(xù)近二年,這期間股票和基金的上漲吸引了大量的個人儲蓄資金分流到股票市場和基金中,股票價格和基金凈值的上漲讓個人的資產得到前所未有的回報,產生的財富效應又不斷地吸引個人儲蓄資金。利息稅的調減從一定意義上說等同于加息,隨著實際利息收入的提高,居民的儲蓄愿望會有所上升,這將有利于實現市場供應和商品購買力之間的平衡。
據省國稅局提供的數字顯示,截至2007年7月,我省已完成利息稅收入165188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3.9%,平均月收入23598萬元。以此為基數測算,則8月15日后4個半月應入庫106191萬元。由于稅率由20%下調到5%,下調幅度達75%,因此,后4個半月入庫數將減少79643萬元,轉而成為儲戶的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