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鉛鋅銅鎢礦石資源稅稅額大幅調高
本報訊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自8月1日起上調鉛鋅礦、銅礦及鎢礦的資源稅稅額標準。這次鉛鋅銅鎢礦石資源稅調整,是1993年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以來,國家首次上調鉛鋅礦、銅礦和鎢礦資源稅稅額標準。
按照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最新通知,鉛鋅礦石單位稅額標準為:一等礦山每噸20元,二等礦山每噸18元,三等礦山每噸16元,四等礦山每噸13元,五等礦山每噸10元。而舊的單位稅額標準依礦山等級分別為4元、3.5元、3元、2.5元、2元,新稅額標準上升的幅度都在400%以上。同時,新的銅礦石單位稅額標準和鎢礦石單位稅額標準也都有大幅度的提高。其中,銅礦石一等礦山的資源稅調整前為每噸1.6元,調整后達到7元,上調幅度達到338%;鎢礦石四等礦山的資源稅調整前為每噸0.5元,調整后達到8元,上調幅度為1500%.據(jù)介紹,自2002年起,我國10種常用有色金屬總產量已連續(xù)躍居世界第一位,產能與原料供應的矛盾日益突出。自1995年以來的10年間,中國已成為世界最大的有色金屬消費國。專家預計未來中國有色金屬的生產與消費占世界的比重仍將繼續(xù)保持上升的態(tài)勢。
國務院日前發(fā)布的《節(jié)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提出,要求抓緊出臺資源稅改革方案,改進計征方式,提高稅負水平。記者了解,現(xiàn)行的從量征稅不受價格變動影響,但卻與課稅對象的量有直接關系。而從價征稅是以征稅對象的價格為標準,按一定比例計征稅。后者受價格變動的影響明顯,與征稅對象的數(shù)量也有緊密關系,其與差別比例稅率配合,可以調節(jié)產品利潤和產品結構,影響價格水平,最終調節(jié)產業(yè)結構。國際市場資源價格普遍上漲,目前實行的從量征收無法體現(xiàn)有效利用和保護資源的效果,如果從價計征,能將稅收與資源市場價格直接掛鉤,既有助于通過稅收調節(jié)資源利用,也有助于政府稅收的增加。
記者了解,自“改革資源稅制度”寫進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第十一個五年規(guī)劃綱要開始,有關部門就一直在緊鑼密鼓地進行資源稅改革的調查研究與方案制定。資源稅改革方案征求意見稿去年11月曾在全國范圍內廣泛征求意見,各地在改革資源稅制上已基本達成共識。在國際、國內市場多種資源產品價格快速增長和我國礦產資源浪費嚴重的大背景下,根據(jù)構建資源節(jié)約型和環(huán)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對已明顯落后于社會、經濟發(fā)展的資源稅制進行改革已無懸念。
有關人士認為,今年下半年這一重大稅制改革很有可能出臺。綜合各方信息,資源稅改革方案的內容將涉及征稅范圍、計稅依據(jù)、減免稅政策等。在征稅范圍上,改革思路將是擴大稅基、提高稅額標準,進一步增加地方收入。而計稅依據(jù)也將改變目前單純從量計征的方法,實行根據(jù)不同應稅品目的特點,分別采取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的辦法。 |